一、项目编号:1405812025AGK00151
二、项目名称:高平市第七中学校实验室配套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0-2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奥塞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兴曹路211号
被投诉人1:高平市第七中学校
地址:高平市锦华街与炎帝大道交叉口西南
被投诉人2:山西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中原西街前胜公寓1单元0901室
相关供应商:山西誉衡公共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东城街道育英街十一排4号
当事人:扬州奥塞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兴曹路211号
五、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4日,我局收到扬州奥塞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投诉书,经审查,予以受理。受理后,我局依法对本项目采购活动展
开调查,查阅了本项目的相关材料,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超范围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无
3C认证证书,产品不合格国家相关质量要求,虚假应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高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025-10-31 00:00:00
广告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