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线上考试的通知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025-11-26 00:00:00

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青海高陆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安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4MACBUY0EX3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3号楼1单元12421室 你公司2025年1月23日投标的“门源县浩门高级中学第二批教育装备采购项目 一”,中标金额2889880元,2025年10月23日收到海北州政府采购领域系统整治监督 查工作专班移交的你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的行为,由我局立案并 查。 经核查,“门源县浩门高级中学第二批教育装备采购项目包一”[项目编号:青海 锦公招(货物)2025-003]。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上述事实有投标 件为证,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第 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已作出《门源县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送达 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交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罚款17339.28元(2889880×6%=17339.28元),列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门源县财政局开具《青海省非税收 电子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法》第七十二条(一)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门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 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祁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 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 2025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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