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台州市黄岩区沙埠
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XCX-2022-HYC33
二、项目名称:黄岩区沙埠镇太湖山古道景观提升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2年04月28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人民政府
2、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南新街62号
五、基本情况
黄岩区沙埠镇太湖山古道景观提升工程(编号:ZJXCX-2022-HYC33,以下简称本项目)预算金额
1239369元,于2022年4月28日14:00开标,4月29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台州市金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为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1059119元。本项目完成施工后,当事人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人民政府未对项目的价格明
细进行核查验收,存在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六、处罚依据
当事人台州市黄岩区沙埠镇人民政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十
款的规定,已构成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七、处罚结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并
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2、联系人:客服人员
3、联系电话:400-881-7190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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