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九稳建设有限公
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AJZY-2023154
二、项目名称:梅溪镇2024-2025年度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修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1月1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浙江九稳建设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章村镇章村村原老小学楼二层
五、基本情况
经查明,浙江九稳建设有限公司在梅溪镇2024-2025年度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JZY-
2023154)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虚假证书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事实成立。
六、处罚依据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七、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元整(¥12,800.00);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2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零玖拾贰元叁角捌分(¥149,092.38)。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安吉县财政局
2、联系人:王庭
3、联系电话:0572-5807951
安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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