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17 00:0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财执法〔2025〕108号 案件名称:浙江赐泽标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被处罚人名称:浙江赐泽标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辅助服务项目 (编号:FYC012308-185)采购活动中,浙江赐泽标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长 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存在提交投标文件的真实网卡地址一致、公网IP地址一致、硬盘序 列号一致等行为,且未作出合理解释,应视为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浙江赐泽标准技 术咨询有限公司未中标。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 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政府采购类)》第51项第1档。 行政处罚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省财政厅决定对浙江赐泽标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处以 项目采购金额(最高限价)1000000元5%的罚款,计5000元。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浙江省财政厅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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