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Y分散公开2025-41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中医医院激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暂未开标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紫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恒祺商务中心5幢1306
被投诉人1: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
被投诉人2:缙云县中医医院
地址: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南路33号
相关供应商: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2关于缙云县中医医院激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分散公开2025-41)的采购
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10月3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1月5日收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2025年11月5日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
诉人2分别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年11月10日向被投诉人2发出《暂停政府采购
活动通知书》,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于11月10日向本机关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杭州紫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缙云县中医医院激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编号:JY分散公开2025-41)采购
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缙云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信息:
缙财裁决〔2025〕3号.pdf
(352.3 KB)
关于缙云县中医医院激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缙云县财政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2025-12-25 00:00:00
-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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