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三门县创想电脑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MCG-2025-GK003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三门县教育局教师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4月07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三门县创想电脑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人民路272-6号
五、基本情况
三门县创想电脑有限公司在2025年三门县教育局教师办公电脑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MCG-2025-GK003)中标后,以“公司有2个技术人员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缺乏技术支持;另外供应商软通计算机有限公司面临一些无法供货的问题”为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40项。
七、处罚结果
罚款94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9月10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三门县财政局
2、联系人:采监科
3、联系电话:0576-8337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