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D2025BF-067
二、项目名称: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2025年寿昌初级中学改扩建-艺体楼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政喆智能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5幢3室
被投诉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
地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义蓬街道办事处老办公大楼、建德市寿昌镇中山路38号
相关供应商及地址: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水韵天城99幢-3
四、基本情况
杭州政喆智能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2025年寿昌初级中学改扩建-艺体楼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D2025BF-067,包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投诉,于2025年08月0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投诉事项1:一、关于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了主扩声线阵列全频扬声器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商为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行业”一栏中,将产品数字音视频一体化边缘管理等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诉人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所属行业书写为工业”为由主张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被投诉人和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均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和行业分类标准,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工业的范畴”。经审查,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和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相关规定,工业包括制造业,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一栏填写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不影响本项目资格审查环节认定其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也不影响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工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划分数字音视频一体化边缘管理等产品制造商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类型。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事项2:二、关于投诉事项2。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数字音视频一体化边缘管理等产品的品牌均为“i-Voice(艾威斯)”,制造商均为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虽然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注明的产品品牌“i-Voice(艾威斯)”,与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 标(申请/注册号为“55260126”)不完全一致,但与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的投标标的清单“品牌(如果有)”一栏中注明的品牌一致。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对前述品牌的文字表达作了解释说明“‘i-Voice’为我司合法注册并持有的商 标。该商 标的标准、官方英文译名为‘艾威斯’。此翻译‘艾威斯’为该商 标在商业活动及法律文件中的对应中文名称”,出具了《关于“i-Voice”商 标的说明》。并且,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合法使用其注册商 标,以及是否因此构成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侵权行为,均属于商 标使用权争议,不属于本次投诉处理范围。投诉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相关部门禁止以“i-Voice(艾威斯)”形式使用其注册商 标。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主张“中标单位存在无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欺诈手段,以达到谋取中标目的的行为”,本机关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2,不成立。;
投诉事项3:三、关于投诉事项3。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为数字音视频一体化边缘管理(i-Voice(艾威斯)/GE-704),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对采购需求“数字音视频一体化边缘管理平台:整体参数:4、5、6”“数字音视频一体化边缘管理平台:2、3、4、5”均予以了响应,提供了检测报告及报告的官网截图,并在“偏离说明”一栏注明“正偏离”。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以“参数都明确要求提供产品官网截图......但是截止我司在中标单位的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识的制作商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的官网无法查询到对应产品的任何信息”为由,主张“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被投诉人、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各自投诉答复材料中,均表示“在i-Voice(艾威斯)官网网址搜索后,官网中含有中标单位所投产品”。经审查,前述采购需求中相关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 CMA 或 CAL 或 CNAS 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功能性检验报告证明和官网截图盖章”,但未明确官网截图的具体范围。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原评标委员会表示“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报告证明和检验报告证明官方截图是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被投诉人对此不持异议。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中产品官网信息作了解释说明,提供了《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参数确认函》。经查询深圳市星宇环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中标产品与官网信息相符。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也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对建德市翰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前述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的评审存在不当。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3,不成立。
2、处理结果:综上,投诉人关于建德市寿昌镇人民政府2025年寿昌初级中学改扩建-艺体楼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D2025BF-067)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建德市财政局
2、联系人:王玮琦
3、联系电话:0571-8960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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