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龙泉市财政局 2025-09-10 10:52:15

一、项目编号:CGZB2025-004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中医医院转运及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佳杰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剑池东路29号

被投诉人1龙泉市中医医院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23号

被投诉人2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荭花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天宁工业区开发北路8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佳杰城市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中医医院转运及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GZB2025-004)采购结果的投诉,投诉事项2、3、4不成立,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泉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10日




附件信息:

  • 龙泉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龙财执法〔202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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