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关于南市街道垃圾中转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的其他监管公告

东阳市财政局 2025-09-08 17: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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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东阳市南市街道办事处、金华市金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南市街道垃圾中转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的申请说明》收悉。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经本机关查明:南市街道垃圾中转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CZFCG2025-Z33-A383,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东阳市南市街道办事处委托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762978.5元,本项目于8月28日开标,7家公司应标。8月29日中标结果发布后,于8月30日收到润腾科技发展(内蒙古)有限公司的质疑函后,请金华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协助调查,发现金华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的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浙江环龙机器有限公司及其他供应商,与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一致。2025年9月1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交《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经核查,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及以下企业可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中有6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冷风扇”的制造商无强制认证证书。

本机关认为: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只有一家公司,属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综上,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南市街道垃圾中转提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的申请说明》中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责令采购人废标。

东阳市财政局

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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