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上海泊鼎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KJ22-0206-MGY013
二、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住建局无避让立体停车库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2年08月26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上海泊鼎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联路1688号
五、基本情况
在衢州市柯城区住建局无避让立体停车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KJ22-0206-MGY013)中,上海泊鼎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与杭州维道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恶意串通投标。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第十八条。
七、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零叁佰叁拾捌元伍角壹分(¥20,338.51)。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
2、联系人:蒋先生
3、联系电话:0570-30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