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莲财执法〔2025〕5号)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2025-09-03 16:07:11

一、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5022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梅山小学厨房建设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7-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市腾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西城区兴定路172号安源大厦801室

被投诉人1丽水市莲都区梅山小学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梅山弄23号

被投诉人2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相关供应商:丽水市正邦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通济街95号16幢101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2025年梅山小学厨房建设工程(厨房设备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5022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8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8月11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2025年梅山小学厨房建设工程(厨房设备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5022号)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03日




附件信息:

  •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202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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