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5022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梅山小学厨房建设工程(厨房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7-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市腾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西城区兴定路172号安源大厦801室
被投诉人1:丽水市莲都区梅山小学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梅山弄23号
被投诉人2: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相关供应商:丽水市正邦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通济街95号16幢101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2025年梅山小学厨房建设工程(厨房设备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5022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8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8月11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2025年梅山小学厨房建设工程(厨房设备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5022号)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0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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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2025]5号.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