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CG2025Y-GK-105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CT采购项目(一)(标项九)
三、采购日期:2025-06-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衢州市剑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文教西路15号
被投诉人1: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16号
被投诉人2: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被投诉人3: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采购单位)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风顺路99号
相关供应商:物产中大康福医药(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银川路32号
五、基本情况
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CT采购项目(一),2025年3月17日发布采购公告,3月24日、4月3日、4月15日、5月13日、6月3日、6月18日发布六次更正公告,6月20日开标,2025年6月2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对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22日正式受理。投诉事项:采购人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是: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质疑不成立,我司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对此回复不满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人已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此想问:专为GE单一品牌量身定制招标要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吗?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经审查: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或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