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025-09-01 10:59:58

一、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1065号

二、项目名称:柯桥中学2025年电动伸缩门、道闸系统及围栏等安保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2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绍兴绍余慈上门业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绍兴万达广场2栋19006室

被投诉人1浙江省柯桥中学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瓜渚路785号

被投诉人2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金地商业二期17幢21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赢家名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丽岙下章村(华乐洁家纺有限公司的车间第4幢)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关于柯桥中学2025年电动伸缩门、道闸系统及围栏等安保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绍柯采〔2025〕1065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30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1
投诉人认为“中标单位产品授权缺失及价格异常”,并提供了红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声明等资料,主张“评审过程违反公平原则”。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和中标供应商进行了解释说明,并提供了深圳市红门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授权证书、评审报告等证据。经核查,中标供应商在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红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降门系列、车牌识别一体机系列产品的检测报告,经扫码辨别为真。被投诉人和中标供应商进行解释说明“中标供应商浙江赢家名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宁波松狮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深圳市红门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商,中标供应商浙江赢家名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负责销售、安装、售后宁波松狮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品牌产品,检测报告由其合作伙伴宁波松狮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拟说明其提供的深圳红门品牌产品已获得授权,但未能有效说明深圳市红门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与红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属红门品牌的情况。据此,中标供应商在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红门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降门系列、车牌识别一体机系列产品的检测报告本机关不予认可。关于“价格异常”,中标供应商响应报价629550元,为采购预算金额的69.59%,未低于项目预算价的50%。投诉调查处理阶段,中标供应商进行了解释说明“目前电动门市场厂家众多,厂家竞争激烈。电动门本属于大众化产品,成本本来就不高。我司投标前已仔细核算成本,并参考红门品牌市场报价及投诉单位同一法人单位柯桥科技城小学(同品牌,同型号)中标价格,我司此次投标报价已有合理利润”,本机关对此予以认可。关于“评审过程违反公平原则”,被投诉人解释说明“检测报告属于评分项,并非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评审委员会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结果符合规定,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交报价,经评审小组审核无误”,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亦未发现评审委员会评审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该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
投诉人认为“中标单位报价存在重大遗漏与不合理”,并提供了对接钉钉平台的相关费用证明,主张其“违反采购完整性原则”。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和中标供应商进行了解释说明,并提供了柯桥科技城小学(同品牌、同型号)中标价格。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响应报价629550元,为采购预算金额的69.59%,未低于项目预算价的50%。投诉调查处理阶段,中标供应商进行了解释说明“目前电动门市场厂家众多,厂家竞争激烈。电动门本属于大众化产品,成本本来就不高。我司投标前已仔细核算成本,并参考红门品牌市场报价及被投诉单位同一法人单位柯桥科技城小学(同品牌,同型号)中标价格,我司此次投标报价已有合理利润”,“我司在此保证,若我司成功中标柯桥中学2025 年电动伸缩门、道闸系统及围栏等安保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我司提供的产品按照技术标验收,且按投标书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本机关对此予以认可。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本项目供应商投标响应、项目评审报告、浙江赢家名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等相关规定中均未要求公布评审得分明细情况。投诉人认为“技术分扣分细节不公开”,主张“评审过程缺乏透明度”,但未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关于柯桥中学2025年电动伸缩门、道闸系统及围栏等安保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绍柯采〔2025〕1065号)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01日




附件信息:

  • 绍柯财执法〔2025〕24号.docm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