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ZKCZFCG20250417
二、项目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四都工业平台基础设施改造-工业园区新能源充电桩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衢州商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路110-3幢副1单元201-3室
被投诉人1: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山市四都镇南街1号
被投诉人2: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山海路24号10楼
相关供应商:江山浙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四都镇埠头村黄家埠134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衢州商脉科技有限公司对江山经济开发区四都工业平台基础设施改造-工业园区新能源充电桩采购项目(编号:QZKCZFCG20250417,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5年7月28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四都工业平台基础设施改造-工业园区新能源充电桩采购项目(编号:QZKCZFCG20250417)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或开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江山市财政局 0570-4033811
2025年08月2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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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江财采监处(2025〕17号.pdf (12.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