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财采监监督〔2025〕2号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信访件(编号LD2025520RBK0JMXC),信访人反映宁围街道江潮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软装布展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CG-NW20250404)的中标供应商存在“故意隐瞒‘重大违法记录’的事实,虚假响应骗取中标”的行为。经调查核实,现做出如下监督意见: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曾于2023年6月14日因串通投标行为被舟山市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395.4438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前述罚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但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提供的《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中仍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明显与事实不符,响应无效。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无效。评审报告载明,本项目共有3名合格供应商,其中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唯一合格中标候选人。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无效后,本项目采购结果改变,且不具备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条件。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等规定,责令采购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废标。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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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意见书2025 2号.pdf (99.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