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YZFCG2025-05-1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轩辕学校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芳言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龙泉路16号
被投诉人1:缙云县七里小学
地址:缙云县七里乡七里村大桥北路七里小学
被投诉人2: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相关供应商:丽水市飞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舒洪镇岭口村上墙弄3-3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关于缙云县轩辕学校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ZFCG2025-05-1)的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7月9日收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2025年7月10日向被投诉人1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并于2025年7月10日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分别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和2025年7月15日向本机关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杭州芳言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轩辕学校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ZFCG2025-05-1)的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缙云县财政局
202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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