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CG2025Y-GK-106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 CT和DSA采购项目(二)(标项 2)
三、采购日期:2025-06-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1: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16号
被投诉人2:龙泉市人民医院
地址:龙泉市东茶路699号
被投诉人3:龙泉市中医医院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23号
被投诉人4:遂昌县人民医院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43号
被投诉人5:遂昌县中医院
地址:遂昌县公园路127号
被投诉人6: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凤凰大道3号
被投诉人7:缙云县人民医院
地址:缙云县紫薇北路299号
被投诉人8: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缙云县壶镇镇溪东南路46号
被投诉人9:松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21号
被投诉人10:云和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和县城东路309号
被投诉人11: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CT和DSA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ZCG2025Y-GK-106,标项2,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
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CT和DSA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ZCG2025Y-GK-106,标项2)采购文件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泉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18日
附件信息:
-
龙泉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龙财执法〔2025〕4号).pdf (632.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