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财政局关于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 CT 和 DSA 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ZCG2025Y-GK-106,标项 2)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龙泉市财政局 2025-08-18 16:25:54

一、项目编号:ZZCG2025Y-GK-106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 CT和DSA采购项目(二)(标项 2)

三、采购日期:2025-06-2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1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216号

被投诉人2龙泉市人民医院

地址:龙泉市东茶路699号

被投诉人3龙泉市中医医院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23号

被投诉人4遂昌县人民医院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43号

被投诉人5遂昌县中医院

地址:遂昌县公园路127号

被投诉人6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凤凰大道3号

被投诉人7缙云县人民医院

地址:缙云县紫薇北路299号

被投诉人8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缙云县壶镇镇溪东南路46号

被投诉人9松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21号

被投诉人10云和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和县城东路309号

被投诉人11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CT和DSA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ZCG2025Y-GK-106,标项2,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
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卫健委超高端CT和DSA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ZCG2025Y-GK-106,标项2)采购文件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泉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18日




附件信息:

  • 龙泉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龙财执法〔2025〕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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