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TZB-2025060039
二、项目名称:2025年杭州市拱墅区部分学校窗帘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藕花洲大街西段170号、170-1号、170-2号
被投诉人1: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塘路201号
被投诉人2: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01-1706房
相关供应商:杭州三佳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九溪路13-1号185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对2025年杭州市拱墅区部分学校窗帘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60039,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30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关于2025年杭州市拱墅区部分学校窗帘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60039)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2025年08月1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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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宏昌窗饰).pdf (6.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