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一雯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TCG-GK-2025-026
二、项目名称:白杨街道反诈预警劝阻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4月11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王某某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华村
五、基本情况
主要违法事实:在白杨街道反诈预警劝阻服务外包项目(编号:QTCG-GK-2025-026)采购中,浙江一雯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并结合《杭州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序号40第Ⅰ档次的和《杭州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序号34第Ⅰ档次规定。
七、处罚结果
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1.处采购金额1453500元的千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叁拾伍元整(¥14535.00);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2、联系人:余之一
3、联系电话:0571-8953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