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

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2025-08-11 16:41:26

一、项目编号:ZJWS2025-PARMYY-03

二、项目名称:磐安县人民医院胃肠镜(主机+镜子)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2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1磐安县人民医院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螺山路1号

被投诉人2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关于磐安县人民医院胃肠镜(主机+镜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WS2025-PARMYY-03,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7日收到该投诉书及相关资料并于当天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对磐安县人民医院胃肠镜(主机+镜子)(采购项目编号:ZJWS2025-PARMYY-03)的投诉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磐安县财政局

2025年08月11日




附件信息:

  • 磐财采监处字〔202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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