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温州市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重)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5-08-11 10:55:38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河南众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GBLC20250311009

二、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重)

三、采购日期:2025年04月03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河南众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银兰路68号1号楼1202

五、基本情况

主要违法事实:在2025年温州市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项目(标项一、标项二)(重)(项目编号:Z-GBLC20250311009,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中,河南众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30823QZ0469ROS)、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30823EZ0319RO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30822SZ0311ROS)均为虚假材料。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34项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区财政局决定对河南众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项目采购金额5‰的罚款,计6414.34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联系人:姜博

3、联系电话:0577-8835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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