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及东西部劳务协作活动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龙港市财政局 2025-08-06 19:12:19

一、项目编号:LGCG202514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及东西部劳务协作活动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温州智汇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港市彩虹大道平等小区C1幢6号一层

被投诉人1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2号楼

被投诉人2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中驰御景园7-9-11幢101

相关供应商: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县路279号B座914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温州智汇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及东西部劳务协作活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5148,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630正式受理投诉。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温州智汇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诉称:

投诉事项:

评分标准第二项管理体系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内容包含职业中介等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

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结果均已在2025年3月18日暂停失效,但在评分过程中均有得6分,经业主与代理回复质疑说明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4年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截图,明知三体系认证在2025年3月18日暂停失效还放2024年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截图、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条例,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这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明确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的,同样会受到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等处罚。

投诉请求:

取消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采购活动。

被投诉人1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被投诉人2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辩称

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结果,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初次获证日期2024年3月28日,证书到期日期2027年3月27日)”均处于暂停状态,故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此项不得分,最终得分为81.27分,依旧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此情况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故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相关供应商

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辩称:

关于投诉事项的说明:

第一,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标书技术资信部分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 2024 年3月 28日到 2027年3月27日,但中间因为相关人员离职未交接好,导致我们在投标的时候证书显示暂停。

第二,毕竟作为民营企业,招投标是我们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不单单只有这个标,我们每个月都有很多的标要投。我们在6月13日得知被第二名质疑时,公司总经理和项目经理第一时间进行证书查询,才发现证书确实暂停了,并及时跟招标公司解释原因,同步启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年审工作,因为6月下旬我们公司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标要投(均已中标)。经过团队与专业机构的沟通与协作,证书已于6月27日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有效。

相关供应商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作为证据。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LGCG2025148),2025年5月30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6月11日09:30响应文件开启,共有 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智汇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温州皓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温州辉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参与磋商,同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025年6月12日,温州智汇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2025年6月17日,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温州智汇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予以书面答复,答复认为质疑事项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故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合同目前尚未签订。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评分标准(二)技术资信综合评分80分

2管理体系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内容包含职业中介等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三、2025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及东西部劳务协作活动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67.373.561.067.2720.087.27
1温州智汇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59.367.351.559.3715.074.37
1温州皓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40.541.833.038.4315.3853.81
1温州辉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8.739.530.036.0715.7951.86

四、本机关对投诉人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答复进行审查,以及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查明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于2025年6月11日开启响应文件当天均处于“暂停”状态,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已承认其为事实。

五、本机关对本项目的评审报告、投诉人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及其回复函附件提供的证书年审证明进行审查,以及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查明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为真实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日期内,且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已书面说明了证书“暂停”的原因,并提供了相关认证机构对上述证书已完成年审并重新恢复“有效”状态的证明。经本机关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确认,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经于2025年6月25日恢复“有效”状态。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7.2.3条“认证机构暂停认证证书的信息,应明确暂停的起始日期和暂停期限,并声明在暂停期间获证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的规定,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开启响应文件当天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处于“暂停”状态,不能有效响应评分标准中商务技术分的“管理体系情况”,属于无效材料,在本项目评审中不应得分,投诉人主张“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书已经过期,不应得分”,本机关予以支持。
经查实,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虽然在开启响应文件当天处于“暂停”状态,但均为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并非故意伪造、提交虚假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情形。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经审查,认为质疑事项属实,但未损害质疑人合法权益的,或虽损害质疑人合法权益,但情节轻微且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如尚可改正的,被质疑人应当改正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已不能改正,应当书面向质疑人说明情况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机关支持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内容,并认定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的体系认证证书为“无效材料”在本项目评审中不应得分,扣除其相应商务技术得分后,浙江红海力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最终得分应为:81.27分,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影响本项目的采购结果。
综上,投诉人关于2025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及东西部劳务协作活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5148)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质疑答复不满提起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龙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龙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港市财政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信息:

  • 龙港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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