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FCGY2025-020
二、项目名称:仓前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0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63号1栋303A-A175房
被投诉人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向往街1008号乐富海邦园18幢
被投诉人2:浙江质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1幢1914室
相关供应商:杭州希康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秀沿路1-1号(临时)1幢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仓前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FCGY2025-020)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5年7月5日依法受理。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仓前街道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FCGY2025-020)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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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财处〔2025〕12号.ofd (34.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