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025-07-30 15:06:2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中服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绍柯采〔2024〕2642号,绍柯采〔2024〕2140号,绍柯采〔2023〕3943号

二、项目名称:稽东镇乐龄中心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2024年福全街道民政综合服务运营采购项目,万达中心名宅、世纪星城等28个小区生活垃圾“三定四分”运营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3月22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2月31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浙江中服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 街道阳嘉龙村迎驾桥社区4幢(中纺大厦)2楼201-12室

五、基本情况

当事人在稽东镇乐龄中心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绍柯采〔2024〕2642号),2024年福全街道民政综合服务运营采购项目(绍柯采〔2024〕2140号),万达中心名宅、世纪星城等28个小区生活垃圾“三定四分”运营项目(绍柯采〔2023〕3943号)三个项目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数造假,谋取中标。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34项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柒佰元整(¥26,700.00)。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2、联系人:王同志

3、联系电话:0575-85672135

附件信息:

  •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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