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5-07-21 10:58:5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温州天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SLC20250305006

二、项目名称: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3月19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温州天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月乐西街100号培训大楼第1层办事大厅2个办公室

五、基本情况

主要违法事实:在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编号:Z-CSLC20250305006)采购中,中标供应商温州天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40项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区财政局决定对温州天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处以项目采购金额5‰的罚款,计87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罚款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联系人:姜博

3、联系电话:0577-8835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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