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YHZ2025-15
二、项目名称:湖州市公立医院会计电子凭证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2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1、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1、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606室;2、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万晶湖畔中心西区2幢1501室
被投诉人1: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湖州市青太路915号
被投诉人2: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相关供应商1:浙江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诚品商务中心5号楼8层
相关供应商2: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五、基本情况
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就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公立医院会计电子凭证项目(项目编号:HYHZ2025-15),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此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对于湖州市公立医院会计电子凭证项目(项目编号:HYHZ2025-15)的投诉事项成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采购人废标行为无效。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或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湖州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1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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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湖财处〔2025〕12号.pdf (2.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