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HZB-25AC36014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行知小学新校区校园文化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2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苏州市荔缨飞扬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江区诗巷80号观前商务楼307室
被投诉人1:杭州市行知小学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行知巷6号
被投诉人2: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朱道模块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M18-11-5地块
当事人1:苏州市荔缨飞扬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江区诗巷80号观前商务楼307室
当事人2:杭州市行知小学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行知巷6号
当事人3: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
当事人4:浙江朱道模块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M18-11-5地块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苏州市荔缨飞扬广告有限公司对杭州市行知小学新校区校园文化设施采购项目(编号:THZB-25AC36014)(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5月2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经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关于杭州市行知小学新校区校园文化设施采购项目(编号:THZB-25AC36014)采购过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西湖区财政局
2025年07月0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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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