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财政局关于青田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青田县财政局 2025-06-27 16:57:07

一、项目编号:QTFSCG2025-048

二、项目名称:青田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2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瑞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天宁孵化基地12幢204

被投诉人1青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校场2号交通大楼

被投诉人2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5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玮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括苍北路168号数字经济双创园1号楼402、406室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瑞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青田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编号:QTFSCG2025-048)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5月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5月13日向投诉人邮寄送达《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补正通知书》,并于5月20日收到投诉人补正材料。5月20日,本机关正式受理了投诉,并于5月21日向投诉人送达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通知书》。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浙江瑞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青田县交通运输局非现场执法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浙江瑞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青田县财政局

2025年06月27日




附件信息:

  • 青田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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