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湖州市财政局 2025-06-27 11:09:55

一、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005-1

二、项目名称:湖州中学教学科创楼项目创客中心航天特色空间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3-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06号4号楼A608

被投诉人1浙江省湖州中学

地址:湖州市同心路1555号

被投诉人2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东源智能产业园19幢101号四楼

相关供应商:上海智科未来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宏祥北路83弄1-42号20幢118室

五、基本情况

河南卡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就浙江省湖州中学、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中学教学科创楼项目创客中心航天特色空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005-1),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此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对于湖州中学教学科创楼项目创客中心航天特色空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中采字(湖)2025-005-1)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或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湖州市财政局

2025年06月27日




附件信息:

  • 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湖财处〔2025〕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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