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开化县财政局 2025-06-23 11:23:32

一、项目编号:ZZFSCG-K202503

二、项目名称: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开化县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联合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2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南星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山甸村挂榜山60号

被投诉人1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芹南路72号

被投诉人2开化县人民医院

地址:开化县凤凰中路59号

被投诉人3开化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开化县华埠镇兴华街152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开化县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联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FSCG-K202503,以下简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5月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
采购人设定的评审因素应当细化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相对应。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投标人具有符合规范标准的毒性饮片仓库得2分”,分值设置上与采购项目不相适应。
综上,投诉人关于开化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开化县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联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FSCG-K202503)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本机关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开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开化县人民法院或常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化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信息:

  • 开财采投决字〔2025〕第3号-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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