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scg-lx临[2025]269号-021
二、项目名称:兰溪市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 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1:兰溪市人民医院
地址:浙江省兰溪市西山路1359号
被投诉人2: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 室
相关供应商: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乐路7号2幢402、403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兰溪市人民医院直线 加速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dscg-1x 临〔2025〕269号-021) 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4月27日向我局提起投诉,因投诉 书未列明正副本等原因,经通知补正后,我局于2025年5月12日 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投 诉相关当事人调查了解,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详见附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对兰溪市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dscg-1x 临〔2025〕269号-021)的投诉不成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有关规 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兰溪市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兰溪市财政局
2025年06月11日
附件信息:
-
浙财办发【2025】33号.pdf (11.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