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2025]88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科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8层B0904
被投诉人1: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明路98号
被投诉人2: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幢(北门)11楼
当事人1:温州欣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宁康西路138号
当事人2:普美康(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百胜路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于2025年4月21日对2025 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2025]88号)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4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于同日予以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驳回投诉。
当事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椒江区财政局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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