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本级) 2025-05-29 09:16:26

一、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2025]88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科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8层B0904

被投诉人1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明路98号

被投诉人2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幢(北门)11楼

当事人1温州欣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宁康西路138号

当事人2普美康(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百胜路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于2025年4月21日对2025 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椒财采确临[2025]88号)做出的质疑答复,于2025年4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于同日予以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驳回投诉。
当事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椒江区财政局

2025年05月29日




附件信息:

  • 2025年椒江区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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