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CGTL2025-013
二、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规模粮油种植补贴面积测绘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3-2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中测时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1号6幢
被投诉人1: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国资大厦24F
被投诉人2: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相关供应商1: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空间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60-272(双)号、天目山路274号、万塘路2-18(双)号B座1008室
相关供应商2:艺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青六中路888号义蓬科创园701室
五、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HCCGTL2025-013),2025年2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3月21日09:00开标,同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共有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空间信息有限公司、浙江中测时空科技有限公司、艺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空间信息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4月14日发布合同公告。关于投诉事项。本项目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各供应商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汇总以及明细情况已随同中标结果一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人应当知道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专家1)在哪几项评审因素中对其评审打分不公正,而除“甲方代表对中测时空打分62分,而另四位专家平均分为77.55分,分差高达15.55分”“甲方代表对艺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打出了84分,而另四位专家平均分为71.65分,分差高达12.35分”“甲方代表竟然对中测时空和艺佳设计的评分差距高达22分”外,投诉人对其主张“甲方代表和评标专家对我司的评分存在极大差异,明显有失公允”未能明确线索指向,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投诉人桐庐县农业农村局在投诉答复材料中表示“评分差异源于招标文件实际需求及投标人标书的响应情况”,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在投诉答复材料中表示“这是评标小组依法行使独立评审权后得出的分数”。经审查,对投诉人、艺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专家1)个人主观打分均未偏离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一致,分项评分也未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就评审条款“企业能力”“业绩”“项目服务技术团队”“投入设备情况”,专家1对投诉人、艺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打分均为28分(满分);就评审条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核查成果方案”“售后服务能力”“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专家1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对投诉人、艺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打分情况分别作了解释说明,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未发现专家1的打分存在明显不当。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另,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未发现专家1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发表倾向性言论等不当行为。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2025-2027年度规模粮油种植补贴面积测绘核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CCGTL2025-013)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桐庐县财政局
2025年05月1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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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44.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