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辰正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QS--B202415067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乔司监狱2024年度狱内计算机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唐某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荣辉商业中心2幢309室
五、基本情况
浙江辰正建设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乔司监狱2024年度狱内计算机维保服务及维修配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编号:SQS--B202415067)中标后,以“公司内部资源调配困难,目前人力、物力无法满足项目需求;技术团队人员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缺乏技术支持,无法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为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40项。
七、处罚结果
罚款1256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浙江省财政厅
2、联系人:吴聪瑜
3、联系电话:0571-8705848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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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浙江辰正建设有限公司).docx (14.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