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CZ2024-057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直学校专用教室教学设备购置
三、采购日期:2024-11-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46号190室
被投诉人1: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万丰东路92号
被投诉人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相关供应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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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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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2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对丽水市直学校专用教室教学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编号:LCZ2024-057)项目采购的投诉,本机关于收到当日予以受理。本机关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受理投诉人第二次质疑的质疑事项1中关于“电冰箱”的质疑内容。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丽水市财政局
2025年02月2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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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财执法〔2025〕3号.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