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千秋-JXQQGK(2024)第65号
二、项目名称:新城街道义庄垃圾中转站除臭设备及污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0-3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领富商务中心1号楼14 层(15F)
被投诉人1: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被投诉人2: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581号
相关供应商:嘉兴市嘉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开发区玉泉路950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国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对“新城街道义庄垃圾中转站除臭设备及污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千秋-JXQQGK(2024)第65号]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2月3日通过线上提交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于2024年12月3日起正式受理,并于2024年12月5日向被投诉人1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和相关供应商嘉兴市嘉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于2024年12月11日向本机关提交了政府采购投诉书的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2025年01月03日
附件信息:
-
处理决定书(秀洲政采投〔2025〕1号).pdf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