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财政局关于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第二职高、丽缙园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缙云县财政局 2024-12-11 09:23:15

一、项目编号:JY分散公开2024—27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第二职高、丽缙园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09-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9号(1-12-13)

被投诉人1缙云县教育局

地址:缙云县五云镇新区问渔东路99号

被投诉人2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江滨巷17号301室

相关供应商: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五金机械工业园区纬五东路2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关于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第二职高、丽缙园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JY分散公开2024—27标项二的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9月20日向缙云县财政局提起投诉,缙云县财政局于9月23日收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缙云县财政局于当日正式受理。2024年9月27日向被投诉人1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并于2024年9月27日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分别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和相关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0日向缙云县财政局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第二职高、丽缙园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JY分散公开2024—27)标项二的采购文件、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且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缙云县财政局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缙云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信息:

  • (陈奇)行政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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