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海宁市财政局 2024-12-11 11:32:40

一、项目编号:ZDCG2024134

二、项目名称: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建设

三、采购日期:2024-11-1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46号190室

被投诉人1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长丰路436号保安大厦10层

被投诉人2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国榷路85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招投标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海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建设项目的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宁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信息:

  •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海财处字〔202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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