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JGK2024-007B
二、项目名称:安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台式计算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评审专家 | / |
四、基本情况
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评标委员会成员均未发现杭州夏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品牌型号不一致的情形,未依法要求其澄清说明。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同时推荐杭州夏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认为:1、关于评标委员会未依法要求其澄清说明之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之规定。2、关于评标委员会推荐同品牌的两家供应商共同作为中标候选人之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之规定。上述行为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2.处理结果:因该项目最终因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导致重新采购,上述违法行为未影响中标结果、未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责令评审专家就上述问题限期改正,限本监督意见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安吉县财政局
2.联系人:王庭
3.联系电话:0572-580795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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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财政局监督意见书.pdf (1.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