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CGK2024-022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人民医院大楼出入口安检设备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通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路18号-275
被投诉人1:安吉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699号
被投诉人2: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递铺镇祥和路
四、基本情况
浙江通晟科技有限公司对安吉县人民医院大楼出入口安检设备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CGK2024-022)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的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于2024年10月21日起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浙江通晟科技有限公司对安吉县人民医院大楼出入口安检设备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CGK2024-022)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安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吉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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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29.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