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常山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医用家具)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衢州市常山县财政局 2024-10-16 11:49:49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2、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工业园区车站路418号

二、基本情况

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在2023 年03 月13 日参加常山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医用家具)项目投标中,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83 页中广东华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 HJT36958268C-1679(样品名称:桌子)的检测报告涉嫌造假。本机关于 2024 年6 月20 日对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查明: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在2023年03月13 日参加常山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医用家具)投标中,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83 页中广东华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 HJT36958268C-1679(样品名称:桌子)的检测报告,经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广东华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核实,广东华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回复其单位从未出具过编号为 HJT36958268C-1679、样品名称为桌子的检测报告,故认为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为虚假检测报告。据此认定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成立。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广东华矩检测技术公司回复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于核实HJT36958268C-1679检测报告真实性的回复》;2.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在常山县人民医院感染病区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医用家具)项目投标中,其投标书中商务技术文件83页中提供的广东华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 HJT36958268C-1679(样品名称:桌子)的检测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已于 2024 年9 月9 日向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异议。

三、处罚依据

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鉴于当事人并非直接伪造、变造投标资料,主观恶性较小,涉及采购金额小,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没有中标,未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且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违法事实并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严惩办证中介。

四、处罚结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对浙江琦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处以本项目预算金额 1039735 元5‰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仟贰佰圆整(¥5200.00)。上述罚款,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常山县支行,账号 33001687327059011001。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 个月内依法向常山县人民法院或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处罚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六、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常山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卫明

3、联系电话:0570-5015373

附件信息:

  • 常财执法〔2024〕26号--琦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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