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2024-10-09 10:12:56

一、项目编号:

FYC022407-020

二、项目名称:

长河街道冠山小区三期、四期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皇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花峰路1201号跨境电商产业园三期3幢G区8层1864号

被投诉人1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北路18号

被投诉人2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孤山后山路2号

相关供应商: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B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合肥皇觅科技有限公司对长河街道冠山小区三期、四期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FYC022407-020,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9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2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显示终端(国产/定制),并在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该产品制造商为杭州辰晓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以该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以及“制造商杭州辰晓科技有限公司无该类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为由,主张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进而投标无效。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详见附件)。综上,投诉人关于长河街道冠山小区三期、四期安防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FYC022407-020)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09日





附件信息:

  •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滨财采监字〔2024〕4-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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