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ZHC-2024(A)065二、项目名称:
湖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窗帘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亿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60号国际花园西塔楼21F
被投诉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阿奇栢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唐公村1幢
四、基本情况
杭州亿合科技有限公司就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心医院、浙江阿奇栢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4(A)065),于2024年8月21日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此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条件,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于2024年8月21日起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或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湖州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2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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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湖财处〔2024〕11号.pdf (2.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