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CGK2024-013二、项目名称:
安吉艺高录音棚练歌房升级改造及移动音视频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锦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266号二层A区02D号
被投诉人1:安吉艺术高级中学
地址:安吉职教路
被投诉人1: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相关供应商:杭州友通视听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街333号(杭州新武林门电器市场1层1215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锦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安吉艺高录音棚练歌房升级改造及移动音视频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CGK2024-01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的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8月5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于2024年8月5日起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安吉艺高录音棚练歌房升级改造及移动音视频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CGK2024-01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安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安吉县财政局
2024年09月1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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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决定书-成都锦蓉.pdf (5.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