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实施指南》明确了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等双化协同两大发力方向;明确了数字化绿色化基础能力、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体系、数字化绿色化融合产业体系等双化协同融合创新三方面布局。
《实施指南》提出,数字科技企业自身全流程绿色化。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建设绿色工厂,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绿色生产、绿色采购、绿色办公、节能改造等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实现企业生产、运输、办公、服务等全流程的绿色化设计、包装、交付和运营。建立完善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开展绿色数字企业评价,发布企业年度绿色发展报告。
《实施指南》鼓励数字科技企业搭建绿色价值链与产业链平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深度合作,协同开展绿色产品设计、生产和使用。支持数字科技企业在采购中加大对用能效率、绿色制造工艺、使用寿命等要求,引导供应企业加大绿色技术产品的研发与供给,降低全生命周期平均碳排放水平。
以下为原文
关于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局:
为更好指导部门、地方、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现将《实施指南》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附件: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