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乐清市财政局 2024-09-06 09:45:01

一、项目编号:

CG202310A04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物业(保洁、勤杂)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琛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成镇乐西路173号

被投诉人: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乐清市大荆镇下宅垟路66号、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相关供应商:浙江远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龙湾区蒲州街道兴区路55号305-2室

四、基本情况


标供应商浙江远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物业管理中的小型
企业,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
—38—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第三
十一条(二)款的有关规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乐清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0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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