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云和县财政局 2024-08-22 16:13:34

一、项目编号:

浙亿云采2024-050号

二、项目名称:

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中心二期工程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云和县马鞍山路148号


四、基本情况

“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中心二期工程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亿云采2024-050号)”于2024年7月2日发布的公告,供应商黄山市霍华得电子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对采购文件发起质疑,质疑答复截止日期2024年7月22日,你单位未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对质疑人作出答复,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

2.处理结果:责令你单位对上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材料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8月20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云和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林利
3.联系电话:5122898



附件信息:

  • 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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