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长兴县财政局关于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湖州市长兴县财政局 2024-08-12 09:57:51

一、项目编号:

ZJXWCX-2022-065(1)

二、项目名称:

长兴县人民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
1长兴县人民医院长兴县太湖中路66号
2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红普路759号汇禾禧福汇2幢3层


四、基本情况

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服务保障这一评审因素表述为供应商服务网点在长兴的得3分,湖州(除长兴外)得2分;浙江省其他地区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2.处理结果:责令你单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并于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情况。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兴县财政局
2.联系人:佘志印
3.联系电话:60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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