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长兴县体育中心 | 长兴县雉城街道太湖中路170号 |
2 | 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红普路759号汇禾禧福汇2幢3层 |
四、基本情况
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服务保障这一评审因素表述为投标人服务网点在湖州地区内的得3分,杭州、嘉兴地区得2分;浙江省其他地区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2.处理结果:责令你单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并于收到本监督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情况。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2024年06月19日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兴县财政局
2.联系人:佘志印
3.联系电话:6027789